浙醫保發〔2022〕17 號
浙江省醫療保障局關于進一步降低 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價格的通知 各設區市醫療保障局,在杭省級公立醫院: 為適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勢變化,降低大規模核 酸篩查和高頻率檢測的成本,經研究,決定調整新型冠狀病毒核 酸檢測價格,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價格調整為 20 元/次;新型冠狀 病毒核酸混合檢測價格調整為每樣本 4 元。醫保支付政策按《關 于制定及調整新型冠狀病毒相關檢測項目價格的通知》(浙醫保 聯發〔2020〕26 號)執行。
二、公立醫療機構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服務,應同時 提供單人單檢和多人混檢兩種服務選項,在符合疫情防控規定的 前提下,允許“愿檢盡檢”的群眾自愿選擇。單純進行核酸檢測 的,無需掛號,公立醫療機構不得收取門診診查費。 三、各設區市要及時調整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價格,切實 保障好群眾相關權益。 本通知自 2022 年 5 月 16 日起執行。
附件: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價格表
浙江省醫療保障局
2022 年5 月13 日
附件
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價格表
編碼 | 項目 名稱 | 項 目 內 涵 | 除外 內容 | 計價 單位 | 價格 (元) | 支付 類別 | 備 注 |
25070001202 | 新型冠 狀病毒核酸 檢測 | 樣本類型:各種標本。樣本采 集、簽收、處理(據標本類型 不同進行相應的前處理),RNA 提取,擴增,判斷并審核結果, 錄入實驗室信息系統或人工登 記,發送報告;按規定處理廢 棄物;接受臨床相關咨詢 | 次 | 20 | 甲 | 醫保支付范圍限發熱 門診或具有新冠肺炎 影像學特征的患者。根 據疫情需要,按照省衛 生健康部門技術要求 和標準實施混合檢測 時,每樣本不高于4元 收費,編碼: 25070001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