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醫療保障局 湖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關于公布新增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等有關事項的通知(湖醫保聯發〔2021〕8號)
各區縣醫療保障局、衛生健康局,各市級公立醫院:
根據省醫保局和省衛健委聯合下發的《關于公布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通知》(浙醫保聯發〔2021〕11號)要求,現將促進我省“醫學高峰”建設的首批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以下簡稱新增項目)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新增項目具體內容及試行價格詳見附件1。在湖公立醫療機構按等級對應的試行價格自2021年7月1日起執行,試行期2年。
二、本次新增項目中,屬于綜合醫療服務類的“一般檢查治療項目”,臨床診療類的“有創活檢和探查項目”“臨床手術類項目”,6周歲及以下兒童在成人價格基礎上加收30%,項目編碼12020000300、12040000202、32040000700、32050090100、33000000012、33020090200、33020090300、33130000001、33140002000、33140002100、33140002200、33140002300不加收。
三、 醫療機構開展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要嚴格執行規定的項目編碼、名稱、內涵、計價單位、除外內容、備注等,應在執行前10個工作日起在其網站、服務場所等醒目位置公示,接受社會監督。自主定價項目提供服務前應與患者或患者委托人簽署書面協議,由患者或患者委托人自愿選擇。
四、 根據《浙江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將腫瘤全身斷層顯像納入大病保險支付范圍等有關事項的通知》(浙醫保發〔2021〕31號)的要求,將腫瘤全身斷層顯像(PET-CT,項目編碼23040000700)納入浙江省大病保險支付范圍(詳見附件2),參照省級公立醫院價格,我市公立醫院收費價格調整為5300元/次,自2021年6月30日起執行。各醫療機構將腫瘤全身斷層顯像檢查的相關信息,包括患者的姓(不含名)、年齡、疾病診斷、收費價格等每日在院網上公開。
湖州市醫療保障局 湖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1年6月21日
湖州市醫療保障局 湖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公布新增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等有關事項的通知(湖醫保聯發〔2021〕8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