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JEC73-2022-0002
湖醫保聯發〔2022〕8號
湖州市醫療保障局 湖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印發《湖州市基層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調整方案》的通知
各區縣醫療保障局、衛生健康局: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湖州市基層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調整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湖州市醫療保障局
湖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2年6月29日
湖州市基層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調整方案
為深入推進“三醫聯動”“六醫統籌”改革,建立“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的基層公立醫療機構運行新機制,全面理順市域范圍內醫療服務價格體系,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及省市委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緊緊圍繞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總目標,積極穩妥推進基層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改革,保障人民群眾獲得高質量、有效率、能負擔的醫療衛生服務,確保群眾就醫負擔總體穩定、醫保基金可承受、基層公立醫療機構健康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總量控制。結合總額預算,建立可持續的總量調控機制,在總量范圍內突出重點、有升有降,確保醫?;鹂沙惺?、群眾就醫負擔總體穩定。
(二)結構調整。適當調整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項目價格,提高基層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性收入,優化基層公立醫療機構收入結構。
(三)有升有降。下調基層公立醫療機構價格倒掛的檢查檢驗項目價格,上調體現技術勞務價值、明顯偏低的醫療服務項目價格。
(四)聯動調整??茖W把握調價窗口,建立與公共財政投入相銜接,符合基層公立醫療機構醫療特點,與縣級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的聯動機制。
三、實施范圍
本方案實施范圍:全市基層公立醫療機構(含下屬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
四、主要內容
(一)設立專家門診。允許基層公立醫療機構設立專家門診,專家門診設置參照《浙江省醫院門診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專家門診收費副高18元(一般診療費10元、專家門診診查費副高加收8元)、正高23元(一般診療費10元、專家門診診查費正高加收13元)。同時,社區衛生服務站和村衛生室的一般診療費分別調整為6元和5元(項目編碼11030000102調整為6元,項目編碼11030000105調整為5元)。
(二)實行項目分類調整。一是將所有醫技診療類項目價格調整至與二級及以上公立醫院一致;二是將綜合醫療服務類(住院診查費、等級護理費除外)、中醫診療類項目價格調整至與二級及以上公立醫院一致,住院診查費調整為14元,等級護理費調整為25元;三是將臨床診療類項目中的31類項目價格調整至與二級及以上公立醫院一致,32、33類項目價格調整至二級公立醫院價格的90%。
(三)建立價格聯動機制。建立基層公立醫療機構與縣級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價格聯動機制,同一項目縣級醫療機構調整時,基層公立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價格按分類調整原則同步調整,區分醫院等級的項目如住院診查費、等級護理費等按相應比例調整。
(四)鼓勵建立家庭病床。鼓勵基層公立醫療機構對行動不便、失能失智老年人等確有需求的人群,提供上門治療、家庭病床等服務,將家庭病床建床費調整為60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鶎庸⑨t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涉及面廣、影響大、情況復雜,關系廣大群眾切身利益。醫保、衛生健康等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統籌協調,積極穩妥推進,確保改革落地見效。
(二)組織統一培訓。全市組織統一培訓,進一步統一思想,讓基層公立醫療機構管理者全面理解改革舉措,主動抓好分級診療、醫防融合工作。督促各區縣落實轄區內基層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調整、慢病打包支付等工作。
(三)及時跟蹤監測。在全市范圍內抽選部分基層公立醫療機構代表,建立醫療服務價格直報監測點,密切關注實施情況。對改革中出現的新情況,及時研究分析,提出解決措施。
本方案自2022年7月1日起實施。本方案實施后,如上級有新規定,按照新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