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醫療保障局 浙江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關于制定及調整新型冠狀病毒
相關檢測項目價格的通知
各市醫療保障局、衛生健康委員會,各在杭省級公立醫院:
為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病毒檢測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經研究,決定制定及調整相關檢測項目價格,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單獨設立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項目編碼25070001202,試行價格為 80 元/次。
二、降低新型冠狀病毒 IgG 抗體(包括總抗體)檢測和新型冠狀病毒 IgM 抗體檢測項目價格,調整后的試行價格均為20元/次。
三、上述項目按甲類管理,醫保支付范圍限發熱門診或具有新冠肺炎影像學特征的患者。
四、各市要根據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項目成本變化情況,及時調整新型冠狀病毒相關檢測項目價格。
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
附件:新型冠狀病毒相關檢測項目價格表
浙江省醫療保障局
浙江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