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JEC73-2020-0001
湖醫保聯發〔2020〕11號
湖州市醫療保障局 湖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印發《2020年湖州市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方案》的通知
各區縣醫療保障局、衛生健康局,各市級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第七十二集團軍醫院:
《2020年湖州市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湖州市醫療保障局
湖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0年12月8日
2020年湖州市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部署,持續深化“三醫聯動”改革和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加快建立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的運行機制,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四部委《關于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的意見》(發改價格〔2016〕1431號)和《浙江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三醫聯動”“六醫統籌”工作的通知》(浙醫改聯席辦〔2020〕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經調研測算,制定2020年湖州市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系列指示精神及黨的十九屆四中、五中全會、省市委全會精神,緊緊圍繞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目標,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要求,積極穩妥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合理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均衡項目間、機構間、區域間比價關系,逐步理順市域范圍內醫療服務價格體系,并做好與醫保支付、醫療控費等政策的相互銜接,保證患者總體費用不增加、醫?;鹉艹惺堋⑨t院能健康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總量控制。嚴格醫療機構醫藥費用總量控制,確保醫?;鹂沙惺?、群眾負擔總體不增加。
(二)堅持結構調整。通過降低藥品、檢查檢驗價格,壓縮不必要藥品使用量、控制不必要檢查檢驗等騰出空間,合理調整醫療服務價格,確保醫療機構良性運行。
(三)堅持有升有降。降低偏高的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和檢驗等價格,提高偏低的技術勞務型醫療服務項目價格,體現醫務人員勞務價值。
三、工作目標
按照“控總量、騰空間、調結構、保銜接、強監管”的改革路徑,通過改革,進一步減少公立醫院藥品和檢查檢驗費用在醫療收入中的占比,優化醫院收支結構,促進公立醫院健康發展。到2021年底,公立醫院醫療費用總量增長不超過省定標準,醫療服務收入占比達到35%左右,逐步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系,最終實現同城同級同價。
四、主要任務
在控制醫療費用總量的基礎上,通過降低藥品和檢查檢驗費
用騰出空間,用于調整部分醫療服務價格。
(一)降低藥品、檢查檢驗等價格
1.國家兩批帶量采購藥品、全市抗微生物藥品及中藥飲片等騰出的藥品空間。全市抗微生物藥品集中采購中選品種從2021年1月1日起按采購價銷售。
2.降低部分檢查檢驗項目價格騰出的空間。一是臨床檢驗降低價格5%;二是醫學影像檢查降低價格5%。合計共下調項目1152項(表格附后)。
(二)上調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價格
上調部分明顯低于省級醫院的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合計共上調項目131項(表格附后)。
五、實施范圍
本方案實施范圍為湖州市域開展醫療服務的所有公立醫院(含省屬醫院,不含基層醫療機構)。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涉及面廣、影響大、情況復雜,關系廣大群眾切身利益。根據市政府統一部署,市醫保局會同市衛生健康委,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統籌協調,積極穩妥推進,確保改革落地見效。
(二)協同推進改革。醫療服務價格調整部分原則上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全市集中采購的抗微生物藥品公立醫院須同步取消差價,確保醫保和衛健部門協同推進,同步實施。
(三)加強監測考核。醫保、衛健、財政部門聯合建立配套考核和問責機制,同步建立調價資金池,待考核后按考核結果返還醫療機構,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同時加強信息化建設,建立動態監測評估制度,各醫院每月將實施情況及時報市醫保局和市衛生健康委。
(四)加強宣傳引導。加強政策解讀、宣傳和引導,準確解讀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政策措施,及時解疑釋惑,回應社會關切,接受社會監督,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本方案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湖州市公立醫院醫療服務下調項目清單
2.湖州市公立醫院醫療服務上調項目清單